尊敬的客戶、合作伙伴: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納入省級統籌相關繳費政策的通知》(廈府規〔2021〕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費率的通知》(廈府規〔2021〕12號)、《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2021年職工醫保繳費上下限基數的通知》(閩醫?!?021〕54號)、《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關于做好社會保險繳費工作的通知》(廈人社〔2021〕236號)及有關文件,現將2022年1月至3月社會保險費政策調整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16%執行,個人繳費費率按8%執行。繳費基數的下限按2075執行。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
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繼續按7%執行,個人繳費費率按2%執行。非本市戶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3%執行,個人繳費費率按2%執行。繳費基數的下限按3676執行。
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繼續按0.7%執行,職工個人不繳費。繳費基數的下限按3676執行。
(三)、失業保險
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繼續按0.5%執行,本市戶籍個人繳費費率按0.5%執行,非本市戶籍個人不繳費。繳費基數的下限按1800執行。
(四)工傷保險
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工傷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0.4%執行,職工個人不繳費。繳費基數的下限按1800執行。
(五)、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按《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的通知》(琪渡人資〔2021〕4號)文件執行。
(六)、其他事項
外來管理技術人員參照本市戶籍職工繳費規定。
本通知執行期間,如遇各級政府部門公布新的社會保險繳費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再另行通知。
琪渡人資
2021年12月31日
附一:廈門市2022年1月-3月社會保險費費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