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1年10月-12月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尊敬的客戶、合作伙伴: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若干措施的通知》(廈府規〔2021〕7號)及有關文件,現將2021年10月至12月社會保險費政策調整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自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6%執行,個人繳費費率保持不變。非本市戶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和個人繳費費率保持不變。繳費基數的下限按3676執行。
(二)、失業保險
自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0.25%執行,本市戶籍個人繳費費率保持不變,非本市戶籍個人不繳費。繳費基數的下限按1800執行。
(三)、外來管理技術人員參照本市戶籍職工繳費規定。
(四)、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繳費政策,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按《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的通知》(琪渡人資〔2021〕04號)文件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關于調整2021年9月-12月社會保險費的通知》(琪渡人資〔2021〕07號)文件執行。
本通知執行期間,如遇各級政府部門公布新的社會保險繳費或住房公積金政策,再另行調整。
琪渡人資
2021年10月4日
附一:廈門市2021年10月-12月社會保險費費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