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辦理完留學人員身份認定后,由用人單位申請。
(一)取得國(境)外博士學位的常年受理申報、及時核發:
1.申請。用人單位登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大廳,如實填寫申請信息、掃描上傳申請材料。
2.初審。廈門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根據認定條件與要求完成初審,初審不通過的,要說明理由。
3.核發。初審通過后(審核狀態為審核通過),申請單位在線打印申請表并上傳蓋章后的申請表,經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身份認定證書》后,申請單位可在線打印證書。
(二)未取得國(境)外博士學位的,每年集中一次申報評審(申報時間請按照每年通知要求):
1.申請。用人單位登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辦事大廳,如實填寫申請信息、掃描上傳申請材料。
2.初審。廈門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根據認定條件與要求完成初審;初審不通過的,要說明理由。初審通過后(審核狀態為審核通過),申請單位在線打印申請表并上傳蓋章后的申請表。
3.評審。廈門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組織相關行業專家評審,提出擬入選名單。
4.公示。擬入選名單在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5.核發。公示無異議或經查異議不成立的,經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身份認定證書》后,申請單位可在線打印證書。
如需代辦請聯系:18959678169(微信同號)